河南省洛阳市环境监测·《洛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印发

2019-04-12 22:07:15 admin
河南省洛阳市环境监测·《洛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印发

近日,《洛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出台,洛阳将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加快生态文明和美丽洛阳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生态环境监测

《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信息统一发布;健全完善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监测自动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建成统一监测、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增设优化监测点位,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根据《方案》要求,洛阳将建设科学全面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

优化升级大气环境监测网络。新增26个重点乡(镇)监测站点,根据城区扩展变化及监测需要情况,适时增加空气监测点位数量。在市内主城区按照1.5公里×1.5公里的网格建设95个微型空气站。完善监测站点类型,建设重点区域管控站、灰霾观测站、边界站、交通站、移动站等,基本形成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并积极优化完善气象要素监测点位。

在全市主要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湖泊水库、重要城市内河、重点水源保护区、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区布设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新增河流排名监测断面10个,新增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103个。

增加水质自动监测点位数量,基本形成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同时,优化完善地下水、重点流域、重要湖泊水库、重点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点位。

此外,我市还将通过布设新增、优化调整监测点位,基本形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实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监管区域和监测点位全覆盖。

数据共享统一发布,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根据要求,洛阳市还将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监测数据统一传输至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形成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库和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到2020年,初步实现环境监测数据“一网一库一平台”。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整合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与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环境监测有关的信息,实现监测数据实时交换、有效集成、互联共享。

《方案》指出,洛阳市将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通过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准确、及时对社会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提升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一致性、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测管联动严格考核,严惩涉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明确,洛阳市将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监测与执法联动机制,完善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工况监控、视频监控“三位一体”监控体系,建设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智能监控平台,建立污染物超标排放和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异常等自动监控报警机制。

洛阳市将加强环境质量监测自动预报预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完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专家库,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防控能力;建立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对相关区域实施常态化同步监测与执法,对涉嫌超标排放、数据造假等行为实现现场监测、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强化秸秆焚烧卫星监控等监控措施及无人机执法等环境执法手段。

此外,洛阳市还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培育并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市场,有序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评估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完善自动监测数据远程质控等质量监督功能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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