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水监测--降水采样点位的设置原则

2022-08-20 17:24:44 admin
降水监测点位设置原则是:一般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在郊区设一个采样点,在城区设两个采样点;5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在郊区和城区各设一个采样点;一般的县城可只设一个采样点。

郊区点应设置在该城市的主导风上风向位置,且受到本城市污染影响较小的地点。一般应离开城市中心区20km以上,如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此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受到本城市污染影响较小的地点。

原已开展降水监测的市、县,原则上应保留原点位,若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可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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