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遵守粉尘爆炸防治规定保证人身安全

2015-02-03 10:41:56 admin
严格遵守粉尘爆炸防治规定保证人身安全


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实施《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我市安监系统学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据了解,“五条规定”即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市安监局督导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将“五条规定”作为职工培训的必修课,组织职工集中培训、轮训、全员培训。同时,结合“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对因贯彻不力导致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将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取缔,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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