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拟取消对违法行为罚款上限

2015-02-07 12:16:49 admin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拟取消对违法行为罚款上限


记者25日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为提高大气污染违法成本,正在审议中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拟取消对违法行为加倍处罚的罚款上限。
  
  据了解,25日提交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相比上一版草案,加大了大气污染违法处罚力度,明确除部分规定的情形外,受到罚款、没收等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在上一次罚款金额基础上加倍处罚。取消了上一版草案中“单次罚款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的内容。排放大气污染物以至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突出,立法应当体现严格管理、严惩违法的立法原则,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使违法成本高于违法获利。因此,在此次草案修改中,缩小了不适用加倍处罚的范围,扩大了五类适用范围,并取消了加倍处罚的罚款上限,使这种严惩措施可用来惩治威慑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草案还增加了对露天烧烤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在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此次草案修改还涉及:在大气污染物总量方面,明确提出要“逐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提出要对机动车实施数量调控;在固定污染源污染防治方面,提出将逐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居民住宅生活逐步禁止使用散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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