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人民法院发出今年全国首例大气污染领域的执行令

2015-02-07 11:44:28 admin
昆山市人民法院发出今年全国首例大气污染领域的执行令


 2014年6月16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发出今年全国首例大气污染领域的执行令。由于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造成环境污染,昆山市环保局对昆山鸿钧工艺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3万元、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恢复大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但这家企业缴纳罚款后,却照常生产。9月3日,江南时报记者获悉,在张贴执行令之后,造成环境污染的鸿钧公司,专门花费了600万元对其车间的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全部更换。经昆山环保局检测,该设备的运行已经完全符合大气污染治理的条件。

  作为全国首例大气污染领域的执行令,其带来的良好社会效果也是巨大的。鸿钧公司积极整改,并向法院寄来书面的整改报告、生产场所照片、相关废气治理设施的买卖合同等材料。该公司负责人表示,通过法院发布的执行令,对环境保护的企业责任理解得更加透彻,同时还表态一定会做一个环保标兵。

     节能减排必须落在实处,对不达标企业一定要严惩。当下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治理必须提到战略高度,具体法律法规应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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